ICS 67.080.20 B 31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2880—2018 蔬菜栽培基质通用技术要求 2018 - 12 - 13 发布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 - 12 - 31 实施 发 布 DB13/T 2880—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农业大学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农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洪波、吴晓蕾、宫彬彬、吕桂云、李敬蕊、王宁、杨艳华、高秀瑞、赵清、 张颖、高军、杨丽文、张忠义、李绍峰、王其传、王丽萍、王素娜、孟爽、张敬敬、张海英、李 会然。 I DB13/T 2880—2018 蔬菜栽培基质通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蔬菜栽培基质的术语和定义、指标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运。 本标准适用于以草炭、椰糠、菌渣、秸秆等农林废弃物发酵而成的单一有机基质为主要成分并与 农用珍珠岩、蛭石等无机基质混配形成的用于叶菜类和果菜类蔬菜栽培的商品化基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8569 固体化学肥料包装 GB/T 24891 复混肥料中粒度的测定 LY/T 2700 花木栽培基质 NY 884 生物有机肥 NY/T 2118-2012 蔬菜育苗基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蔬菜栽培基质 cultivation substrate of vegetable 能够代替土壤,具备良好的保肥、保水、通气及根系固定作用的固体基质,可为定植后蔬菜正常 生长提供适宜的养分、水分和pH,组分通常包括草炭、椰糠、菇渣等有机基质和蛭石、珍珠岩等无机 基质等。 3.2 容重 bulk density 3 3 指单位体积栽培基质的干重,单位为g/cm 或kg/m 。 3.3 通气孔隙 ventilation 指栽培基质中空气所占据的空间,通常为直径大于0.1 mm的孔隙,以占基质体积的百分率(%)表 示。 3.4 持水孔隙 retention porosity 1 DB13/T 2880—2018 指栽培基质中水分所占据的空间,通常为直径在0.001 mm~0.1 mm的孔隙,以占基质体积的百分 率(%)表示。 3.5 总孔隙度 general porosity 指栽培基质中持水孔隙和通气孔隙的总和,以占栽培基质体积的百分率(%)表示。 3.6 气水比 ratio of ventilator porosity to retention porosity 指栽培基质中通气孔隙与持水孔隙的比值。 3.7 水分含量 moisture content 指栽培基质中相对含水量,单位为%。 3.8 粒径 particle size 指栽培基质颗粒直径的大小,单位为毫米(mm)。 3.9 电导率 electric conductivity 反映栽培基质中可溶性盐分的含量,单位为毫西门子每厘米(mS/cm)或微西门子每厘米(μS/cm)。 3.10 阳离子交换量 cation exchange capacity 指带负电荷的栽培基质胶体,借静电引力对溶液中的阳离子所吸附的数量,以每千克干基质所含 全部交换性的阳离子的厘摩尔数表示,单位为厘毫尔每千克(cmol/kg)。 3.11 活性基质 active substrates 具有物理化学吸收能力,有缓冲作用的固体基质。 3.12 惰性基质 inert substrates 没有物理化学吸收能力、不具有缓冲能力的固体基质。 4 指标要求 4.1 外观要求 各种组分混合均匀,质地松软,无结块、无异臭味、无明显杂物、无霉变。 4.2 理化指标 2 DB13/T 2880—2018 4.2.1 叶菜类蔬菜 基质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适用于生菜、韭菜、小白菜、油麦菜等叶菜类蔬菜栽培。 表1 叶菜类蔬菜栽培基质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气水比 容重,g/cm 1:4~1:2 3 0.30~0.60 通气孔隙, % 15~20 持水孔隙, % ≥ 60 总孔隙度, % 75~90 粒度(2mm~4mm),% ≥ 80 水分含量,% ≤ 30 酸碱度(pH值) 5.5~7 电导率(1:5体积比),μ S/cm 500~800 阳离子交换量CEC(氯化钡缓冲液法), cmol/kg 30~100 有机质, % 10~35 速效养分(以干基计), % 8~20 4.2.2 果菜类蔬菜 基质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适用于番茄、辣椒、茄子等茄果类蔬菜和西瓜、甜瓜、黄瓜等瓜 类蔬菜栽培。 表2 果菜类蔬菜栽培基质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气水比 容重,g/cm 1:3~1:2 3 0.30~1.00 通气孔隙, % 持水孔隙, % 20~30 ≥ 总孔隙度, % 50 70~90 粒度(2mm~4mm),% ≥ 80% 水分含量,% ≤ 30 酸碱度(pH值) 5.5~6.5 电导率(1:5体积比),μ S/cm 500~1000 阳离子交换量CEC(氯化钡缓冲液法), cmol/kg 30~100 有机质, % 15~40 速效养分(以干基计), % 10~15 4.3 安全指标 4.3.1 重金属指标 应符合 NY 884 中的规定。 3 DB13/T 2880—2018 4.3.2 卫生指标 应符合LY/T 2700中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分析实验室用水 按GB 6682执行。 5.2 标准溶液的制备 按GB/T 601执行。 5.3 外观要求 采用手摸、目测、鼻嗅的方法进行。 5.4 理化指标 按照NY/T 2118-2012中5.5规定的方法进行。其中,粒度指标按照GB/T 24891规定的方法进行。 5.5 安全指标 重金属指标按NY 884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卫生指标按LY/T 2700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抽样 按NY/T 2118-2012中规定方法进行。 6.2 数值修约 判定检测数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时,采用GB/T 8170中的方法进行。 6.3 产品质量判定 如果检查结果中有一项限制性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复检;重新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 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整批产品不合格。 6.4 出厂检验 6.4.1 每批基质产品应经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方可出厂。 6.5 型式检验 6.5.1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外观、理化指标和安全指标。 6.5.2 型式检验在正常生产期间每年进行 1 次。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 b) 4 当原料或配方有较大变动时; 当出厂检验结果与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DB13/T 2880—2018 c) 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 标志、包装、贮运 7.1 标志 包装袋上应印有下列标志;蔬菜栽培专用、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净容量、厂名、厂址、生产日 期、联系电话。包装袋背面应印有基质的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项。 有机物原料名称、批次、主要技术指标,添加特殊材料的还应标明添加材料的名称、使用方法。 7.2 包装 产品应包装牢固,袋口密封,用编织袋内衬聚乙烯薄膜袋或覆膜袋包装,参照GB 8569中规定进行。 基质实际体积不可低于所标识容量。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约定。 7.3 运输和贮存 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潮、防晒、防破裂,防有害物质污染。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的仓库内。 5 DB13/T 2880—2018 A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基质容量的测定 A.1 方法要点 量取一定体积的烘干基质,称重求基质质量。 A.2 主要仪器设备 天平(感量0.001g) 带刻度烧杯或量筒 A.3 操作步骤 将干基质自然状态盛满一已知体积(V)的烧杯或量筒等容器中,将基质从容器中倒出称重(G)。 A.4 结果计算 W=G/V………………………………………………(1) 式中: W—容重,g/cm3; G—基质重,g; V—基质体积,cm3。 6 DB13/T 2880—2018 B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基质总孔隙度的测定 B.1 方法要点 根据基质可容纳水分的体积计算基质总孔隙度。 B.2 主要仪器设备 天平(感量0.001g) 带刻度烧杯或量筒 纱布 B.3 操作步骤 若已知基质的比重和已测定得到基质的容重,而通过公式(2)计算得出基质的总孔隙度。 T(%)=(1-W/ds)× 100……………………………………(2) 式中: T—总孔隙度,%; W—容重,g/cm3; ds—比重,cm3。 若基质的比重和容重未知,则按以下方法测定,取干基质加满至500mL(V)烧杯等容器,将表面 刮平后,称重为W1。烧杯口用2层纱布封住,然后将装满基质的烧杯放在水中浸泡24h。取出后将烧杯 倒置,直至没有水分渗出为止,称重W2(不含纱布重量)。 B.4 结果计算 T(%)=(W2-W1)/ V× 100……………………………………(3) 式中: T—总孔隙度,%; W1—干基质重,g; W2—浸泡后基质重(不含纱布),g; V—烧杯容积,mL。 7 DB13/T 2880—2018 CC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基质气水比的测定 C.1 方法要点 根据基质可容纳水分和气体的体积计算基质气水比。 C.2 主要仪器设备 a) b) c) 天平(感量 0.001g); 带刻度烧杯或量筒; 纱布。 C.3 操作步骤 取干基质加满至500mL(V)烧杯等容器,将表面刮平后,称重为W1;烧杯口用2层纱布封住,然后 将装满基质的烧杯放在水中浸泡24h,取出称重W2(不含纱布重量);仍用2层纱布封住,将容器倒置, 让容器中的水分自由流出,2h后,待容器中没有水分渗出为止,称重W3(不含纱布重量)。 C.4 结果计算 通气孔隙(%)= 持水孔隙(%)= 气水比 = 式中: W1—烧杯和干基质重量,g; W2—浸泡后烧杯和基质重量,g; W3—烧杯和湿基质重量,g; V—烧杯容积,mL。 8 W2 W 3 V 100 ………………………………(4) W3 W 1 100 ………………………………(5) V 通气孔隙 持水孔隙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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