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收录25万 73个行业的国家标准 支持批量下载
ICS 97.195 Y 88 DB52 贵 州 省 地 方 标 准 DB52/T 1341—2018 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 标识 Guizhou national folk arts and crafts 2018 - 09 - 04 发布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Mark 2018 - 12 - 04 实施 发 布 DB52/T 1341—2018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内容及要求 .................................................................... 2 5 特殊内容及要求 .................................................................... 3 I DB52/T 1341—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贵州省旅游产品研发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贵州省工艺美术特色旅游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旅游产品研发中心、贵州省工艺美术研究所、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桂豫、刘海林、袁波、朱平、谭春生、岳振、李焕臣、熊黎、覃苗、王爱婷、 陈文惠。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 DB52/T 1341—2018 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 标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标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内容及要求、特殊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贵州省境内生产及销售的民族民间工艺品的标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296.1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一部分:总则 GB/T 7291 图形符号 基于消费者需求的技术指南 GB/T 31912 饰品 标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民族民间工艺品 以传统手工艺为基础,具有民族民间文化内涵、地域特色的工艺美术品。 3.2 标识 用于识别工艺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用途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可用文字、 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它说明物等表示。工艺品标识分为印记、标签和其他标识物等。 3.3 印记 打印或刻印在工艺品上的永久性标识。 3.4 标签 用于标明工艺品分类或内容的标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名称、质量、数量、特征、特性、用途等信 息。 1 DB52/T 1341—2018 3.5 其他标识物 除印记和标签外,反映标识内容的其他载体,包括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销售凭证等。 3.6 产品合格证 生产者为表明出厂的产品经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其产品质量达到产品标识标签的明示质量要求,附 于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的合格证书、合格标签、合格印章或合格报告等。 3.7 工匠 从事民族民间工艺品加工制作并有一定工艺技术的从业人员。 3.8 工匠等级 由相关单位及行业组织考核、评定或认定的技术能力等级: a) 专业技术职务(初级工艺美术师、中级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 b)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县(区)级传承人、地市州级传承人、省级传承人、国家级传承人); c) 荣誉称号(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 d) 其他。 4 基本内容及要求 4.1 基本内容 4.1.1 合格证明 产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4.1.2 产品名称 产品应标注中文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能清楚地识别产品,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 4.1.3 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产品应标注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应与依法登记注 册的名称和地址一致。 4.1.4 产品标准编号 应标明产品执行的产品标准编号。 4.1.5 产品的特点 应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等。 2 DB52/T 1341—2018 4.1.6 质量 以质量作为结算依据的应标明质量。 4.1.7 使用日期要求 有使用限期的产品,应在显著位置标明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4.1.8 警示说明 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有警示标志 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4.2 标注要求 4.2.1 工艺品销售单元上应有标识,标识包括印记、标签和其他标识物等。 4.2.2 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 4.2.3 标识所用文字应符合国家规范文字相关要求,销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的产品,如需 方要求标识可使用繁体字。 4.2.4 标识所用符号、数字、图案应符合 GB/T 7291 要求。 4.2.5 警示说明应符合 GB/T 7291 要求。 4.2.6 产品标识应清晰、牢固,内容完整、易于识别。 5 特殊内容及要求 5.1 根据需要标注民族民间特殊文化内涵、地域特色等内容。 5.2 根据需要标注工匠名字及工匠等级。 5.3 地理标志工艺品,应标注产品专用标志。 5.4 不同材质或不同工艺组合的产品,应分别标识。 5.5 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标识中贵金属饰品标识应同时符合 GB/T 31912 要求,其他产品有标准标识 规定的应同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6 供需双方有协议的其他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DB52/T 1341-2018

pdf文档 DB52-T 1341-2018 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 标识 贵州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0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0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52-T 1341-2018 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 标识 贵州省 第 1 页 DB52-T 1341-2018 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 标识 贵州省 第 2 页 DB52-T 1341-2018 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 标识 贵州省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SC 于 2022-10-23 03:48:11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