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160 A 20 泰 DB3212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3212/ T 2047-2018 城市港湾建设与服务规范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and Service of Urban Harbour 2018-09-30 发布 2018-09-30 实施 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212/T 2047-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泰州市城市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维华、高斌、沈凡、黄顺宏、李桂军、王明生。 本标准于2018年9月首次发布。 I DB3212/T 2047-2018 城市港湾建设与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港湾建设和服务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分类、选址、标志标识、建设要求、服务 要求、管理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港湾建设和服务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城市港湾 City Harbour 指选择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市区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社区城管服务站、垃圾分类收集点、摊点 疏导区、城管执法岗亭、停车场、同心圆企业等场所进行党建和服务功能加载,免费向市民群众提供 无线网、饮水、擦鞋、充气、充电、称体重、量血压、应急药品、雨具借用、图书借阅等多项便民服 务,集党务、业务、服务于一体的场所。 3.2 同心圆企业 Concentric circle enterprise 指与城市管理业务相关的公共自行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废弃物处理、建筑垃圾处置、广 告、渣土等组织。 4 分类 城市港湾规模宜按照建设规模,划分为小型、中型和大型城市港湾三类。 4.1 小型城市港湾 建筑面积30㎡以下。 4.2 中型城市港湾 建筑面积30~100㎡。 4.3 大型城市港湾 建筑面积100㎡以上。 1 DB3212/T 2047-2018 5 选址 5.1 总体要求 城市港湾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选择人流量较大、交通便利、日照和通风条件良好、不影响车辆通行的场所进行设置; b) 优先选择具有一定使用空间的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社区城管服务站、垃圾分类收集点、 摊点疏导区、城管执法岗亭、停车场、同心圆企业进行设置; c)也可联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街道、社区进行设置; d)相邻两个城市港湾宜相距 1000 米以上。 5.2 具体要求 5.2.1 宜选取景区、商业中心、公园、市民广场、交通枢纽等区域的一类公共厕所设置。 5.2.2 在垃圾中转站办公区选择部分区域或房间设置。 5.2.3 在社区服务大厅、城管服务站、小区物管中心设置 5.2.4 选取城市居住小区内面积较大的垃圾分类收集站设置。 5.2.5 摊点疏导区以管理用房或执法岗亭设置为主。 5.2.6 优先选择商业中心、农贸市场、交通枢纽等区域的城管执法岗亭设置。 5.2.7 宜选取景区、商业中心、交通枢纽等人流量较大的、停车泊位不少于 50 个露天停车场或立体 停车场设置。 5.2.8 宜选择主次干道、交通枢纽等区域的同心圆企业。 6 标志标识 6.1 展示内容 应具有城市港湾LOGO、党建字样、城市港湾分布图等。 6.2 城市港湾LOGO 6.2.1 图样 全市城市港湾要用统一的LOGO图样。图样见图1。红心标志为大红色,三水及字体为天空蓝色。 图1 城市港湾LOGO 注:可以按比例缩放。 6.2.2 含义 三水代表泰州,也代表港湾,更代表党委政府;红心代表党委政府关爱群众之心,同时红心由字 母c、g组成,代表城管,寓意城管人把党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2 DB3212/T 2047-2018 6.2.3 材质 发光字体使用亚克力塑材,非发光字体使用烤漆不锈钢材质。 6.2.4 设置 城市港湾应在建筑外面或建筑上方设置“城市港湾LOGO”,外圈加银灰色镶边。长宽比例为16:5。 宜镂空设计。 6.3 党建字样 6.3.1 字样内容 字样为“党旗与你我同行、城管在你我身边”。 6.3.2 字样设置 字体使用行楷字体;可采取展板形式,或在进口玻璃门上标出;字体颜色为大红色,加白色镶边。 6.4 城市港湾分布图 在泰州城区地图上表明具体城市港湾位置,地图按比例适当缩放,分布图采用铝边框加覆膜KT 板,且KT板可更换,基色为红色与黄色。 7 建设要求 7.1 内部环境要求 内部布置合理,清洁整齐,节能、照明等设施符合国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符合 GB 50325 的相关规定,防火设计应符合 GB 50016 的相关要求。 7.2 外部设计要求 7.2.1 与周边环境融合,因地制宜,不拘一格,简朴实用。 7.2.2 标志、标识应采用全市统一样式,所有标牌、标志均应安全牢固。 7.2.3 门窗、玻璃的材料应符合通风、防雨、防晒、防爆、保温等要求。 7.2.4 有条件的可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 7.3 其他要求 7.3.1 有条件的,宜设置城市管理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投诉举报电话。 7.3.2 可适当增加垃圾分类回收装置和垃圾分类回收知识宣传内容,可回收物采用蓝色,有害垃圾采 用红色,餐厨垃圾参用绿色,其他垃圾采用灰色。 7.3.3 离出入口较远的,宜设置导向指示。 7.4 党务设施配置 7.4.1 党的标识 党旗、党徽等。 7.4.2 党的宣传 7.4.2.1 展板宣传 3 DB3212/T 2047-2018 7.4.2.1.1 支部建在路上: a)业务支部建在路上。 b)机关支部挂钩路上。 c)党员义工结对路上。 7.4.2.1.2 党建联在网上: a)党务上网。 b)业务连网。 c)服务并网。 7.4.2.1.3 党性记在心上: a)不忘初心。敬党、爱党、信党; b)紧贴民心。为民、便民、惠民; c)保持恒心。真做、实做、久做。 7.4.3 “1+N ”宣传阵地 7.4.3.1 “1” “1”是指城管局“党员组织生活馆”主阵地。 7.4.3.2 “N” “N”是指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社区城管服务站、垃圾分类收集点、摊点疏导区、城管执法 岗亭、停车场、同心圆企业等“城管港湾”。 7.4.3 书报宣传 在醒目位置摆放党刊书架或党刊书柜,供群众阅读。 7.4.4 大屏宣传 设置有电子屏的城市港湾,应当通过循环播放文字、党建微视频等方式,宣讲党的理论方针政策, 积极弘扬正能量。 7.4.5 支部联建 城管系统各级党组织与各城市港湾结对,强化工作交流、联创共建,每月在城市港湾开展1次以 上党组织活动。 7.4.6 群团活动 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公益组织联创共建,可加挂相关标志标识,定期不定期 开展群团活动,以及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7.5 服务设施配置 7.5.1 小型城市港湾 宜配备无线网络、多工程手机充电桩、饮水机或电水壶、脚踏式高压打气泵、擦鞋机、针线盒、 一次性雨衣、爱心雨伞、手套、应急药箱、体重计、血压计等。 7.5.2 中型城市港湾 4 DB3212/T 2047-2018 除应配备 7.5.1 所列设施外,还应配备桌椅、微波炉、电风扇或空调等;有条件的可配备冰箱、 储物柜、电视机等物品,以及书籍、报刊等阅读刊物。 7.5.3 大型城市港湾 除应配备 7.5.2 所列设施外,宜配建城市书房,城市书房可与图书馆、新华书店联网,实现购书、 借书、还书、看书等功能于一体。 7.5.4 便民服务项目表 每个城管港湾均应在进出门口醒目位置张贴便民服务项目表。 8 服务要求 8.1 便民服务内容 城市港湾根据服务设施配置提供的便民公益服务项目: a)饭菜加热:配有微波炉,用于饭菜加热; b)提供开水:配有饮水机或电水壶,提供热水; c)应急药品:配有应急药箱,包括创口贴、速效救心丸、清凉油、酒精、碘酒、纱布等,用于 紧急情况的发生和一些外用伤口的清洗与包扎等; d)手机充电:配有多功能手机充电桩,适用于苹果、安卓系统等手机充电; e)无线网络:提供免费 WIFI 无线上网; f)雨伞雨具:配有雨伞、一次性雨衣,供市民取用; g)车辆充气:配有脚踏式高压打气泵,适用于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以及各种玩具球类(篮 球、气球、游泳圈等); h)针线:配有针线盒,用于衣物缝补等; i)擦鞋:配有擦鞋机,自动感应,可除尘、上油、抛光; j)爱心座椅:设置4张张爱心座椅; k)报刊资料:配有报刊架,提供近期泰州日报、泰州晚报及党章党规、时事政治等资料,供市 民阅读; l)普法宣传: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提供与城管工作相关的法律咨询。 8.2 城市管理服务 大、中型城市港湾,宜提供城市管理相关业务咨询服务;社区城管服务站类、城管执法岗亭类城 市港湾服务站点接受违法举报,数字化城管问题受理,并可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进行处理。 8.3 人员要求 8.3.1 责任人 城市港湾应设定责任人并上墙公示。 8.3.2 服务管理人员 8.3.2.1 人员组成 城市港湾服务管理人员一般由城管执法队员、协管员、环卫人员、社区志愿工作者、同心圆企业 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担任,也可根据需要招募志愿者进行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管理人员应上墙公示。 8.3.2.2 人员要求 5 DB3212/T 2047-2018 服务管理人员应挂牌上岗,主动热情,贴心周到,优质服务,注重形象,富有爱心,乐于助人, 诚实守信,服从管理,遵守职业道德,履行服务承诺,熟知城市港湾的各项服务内容。 8.4 开放时间 8.4.1 城市港湾应当在工作日对外开放,且将开放时间在室外醒目位置公示,确因维修等特殊情形暂 停服务的,需外设公示牌说明原因; 8.4.2 公厕类城市港湾应在6:00—21:00开放,其他城市港湾应在工作时间开放,具备条件的可延长 开放时间。 8.4.3 “城市书房”每周除周一闭馆维护外,其余时间正常开放。 8.4.4 非工作日由各城市港湾日常维护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并将开放时间公示。 9 管理要求 9.1 管理责任 实行“谁建谁管”的原则,城市港湾由承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各结对党组织协助承建单位做好 设施的清理维护。 9.2 日常维护 管理责任单位应做好城市港湾的卫生保洁工作,每周一上午对城市港湾内的药品、雨具等及时补 充、更新,每隔一天对城市港湾内的报纸进行更换,定期对城市港湾内的党建书刊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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