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80.30
CCS A 12
4501
南宁市 地方标准
DB4501/T 0006—2023
网络订餐 配送操作 规范
Specification of practices for online meal ordering delivery
2023 - 03 - 10发布 2023 - 04 - 10实施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501/T 0006—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归口并宣贯。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标准化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大海、黄晓文、黄锷、李影、王蕾、方明干、李彩萍、俞剑、黄林华、刘祁
云、潘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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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络订餐配送操作 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网络订餐配送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网络订餐配送的基本要求、配送服务组织、
配送人员、配送工具及安全防护工具、配送流程与要求、配送服务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的网络订餐配送操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811 摩托车乘员头盔
GB 2893 安全色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1493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
GB 17761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 24155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
GB/T 24158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
GB 24429 运动头盔 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316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GB/T 39001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39451 商品无接触配送服务规范
SB/T 11070 餐饮食品打包服务管理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配送人员 distribution personnel
提供网络订餐配送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专职或兼职人员。
3.2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internet catering service third-party platform
在网络订餐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
布、配送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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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3
餐品提供方 food provider
通过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或自建网站、社交工具)接受网络订餐消费者预定,将食品的原料
或者半成品进行即时制作加工、烹饪成餐品并出售给网络订餐消费者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
等市场主体。
3.4
配送服务组织 distribution service organization
为网络订餐消费者提供配送服务的市场主体,包括提供配送服务的餐品提供方和提供配送服务的第
三方配送公司。
3.5
无接触配送 contactless distribution
配送服务组织根据消费者提出的需求,安排配送人员从餐品提供方取餐品,通过无中转、点对点的
方式,经与消费者协商同意,将餐品放置到指定位置,以双方无接触的形式完成餐品交付的配送方式。
[来源:GB/T 39451—2020,2.1,有修改]
3.6
食品安全封签 food safety seal
为防止餐品包装在配送过程中遭人为或意外破坏、启封所使用的一次性封口标识件。
4 基本要求
配送服务组织、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应具备相关资质,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符合《网络餐 4.1
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配送服务组织从事的餐饮服务活动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GB 31654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2
的要求。
配送服务组织、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应制定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3
配送服务组织、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符合GB/T 39001的要求。 4.4
配送服务组织、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无接触配送服务应符合GB/T 39451的要求。 4.5
配送服务组织、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宜为配送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意外险。 4.6
配送服务组织、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配送人员在取餐时,应对使用的食品安全封签进行确 4.7
认。
5 配送服务组织
在聘用配送人员时应审核配送人员身份,登记姓名、年龄、联系方式等信息,建立档案,做到有 5.1
效追溯,鼓励采取信息化系统管理方式。
应掌握配送人员健康情况,作好记录并建立人员健康档案,不应安排患有已知或疑似有碍食品安 5.2
全疾病的人员提供配送服务。
应落实配送人员相关安全保障措施。 5.3
应对配送人员开展辨别食品安全封签、仪容仪表、服务规范、职业道德、食品安全、交通安全、 5.4
文明用语等相关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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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宜为配送人员提供统一的服装、配送容器、配送车辆、安全防护工具等。选用的配送容器应对人 5.5
体安全无害,具体要求应符合7.1的相关规定。
配送作业前,应检查配送容器是否清洁消毒、完好无破损,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 5.6
全无害,发现破损应及时更换。
配送服务组织应具备订单确认、派单等能力,设立异常处理流程及沟通报备、应急调度等机制, 5.7
及时处理餐品错送、漏送、倾洒、食品安全封签损坏、无法联络消费者等异常情况。
6 配送人员
应保持个人卫生,必要时应进行临时健康检查,不应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行 6.1
为。
上岗时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不应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在送餐前、送餐返回后,应洗手消毒。 6.2
在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应执行有关部门的防控要求。 6.3
患有发热、感染性腹泻等疑似传染病病症时,应主动上报,并暂停配送工作。 6.4
7 配送工具及安全防护工具
配送容器 7.1
7.1.1 配送容器应符合以下要求:
—— 对人体安全无害;
—— 具有气密性、缓冲性、保温性、耐热耐低温、坚固耐压等特性,易于运输和携带;
—— 具有防水、防尘等功能;
—— 内外表面干净,无破损、无附着物、无油(汤)渍、泡沫和异味。
7.1.2 配送箱应用于存放网络订餐相关物品,不应存放其他个人无关物品。
7.1.3 配送人员每天配送前应对配送容器进行清洁消毒;污染后及时清洁并消毒,形成清洗消毒记录
并保持,清洁和消毒方式参见附录A。
7.1.4 配送人员应定期检查配送容器是否破损,发现破损及时更换。
即时通讯设备 7.2
手机等即时通讯设备,能正常上网。
配送用车 7.3
7.3.1 应使用专用车辆进行配送,不宜使用公共、共享等公共交通工具。
7.3.2 宜使用最高车速为25 km/h电动自行车,其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GB 17761的相关规定。
7.3.3 使用电动摩托车作为配送用车,其安全要求应符合 GB 24155标准的规定,其他要求应符 合
GB/T 24158的要求。
7.3.4 使用汽车作为配送用车,其安全要求应符合GB 7258的相关规定。
配送人员安全防护工具 7.4
7.4.1 配送人员服装使用的安全色和对应的对比色应符合GB 2893的规定。
7.4.2 根据配送用车类型选择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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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最高车速为25 km/h的电动自行车应配备符合GB 24429要求的自行车头盔;
—— 电动摩托车应配备符合GB 811中B类头盔要求的头盔。
8 配送流程与要求
订餐确认和信息保存 8.1
8.1.1 餐品提供方应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明示餐品信息:品名、份量、价格、规格、口味、建
议用餐人数等,明示餐盒费、配送费等各项收费信息。
8.1.2 餐品提供方在接到网络订单后,应及时确认订单并根据订单约定进行备餐,备餐应符合《餐饮
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
8.1.3 餐品提供方在食品容器、小票或包装上,宜标注“尽快食用”等消费提醒或标注食用时限。
8.1.4 餐品提供方打包食品操作按SB/T 11070规定执行,并采用食品安全封签密封外包装袋口。
8.1.5 包装好的食品放在待取餐区域。
8.1.6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或自建网站宜在订单界面显示无接触配送服务信息,并提供无接触配
送餐品临时存放地点的填写界面或选项。
8.1.7 在传染病流行和高发季节,若消费者未选择无接触配送服务,配送服务组织宜主动提示其使用
无接触配送服务。
8.1.8 消费者可在订单中选择使用无接触配送服务,并在备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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