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5. 140.20 K 64 G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3960.4—2009 代替GB13960.4—1996 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平刨和厚度刨的专用要求 Safety of transportable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planers and thicknessers 自2017年3月23日起,本标准转为推荐性 标准,编号改为GB/T13960.4-2009。 2009-04-21发布 2010-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13960.4—2009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3 般要求 试验的一般注意事项 6 空章 分类 标志和说明书 9 电击保护 10 起动 11 输人功率和电流· 12 发热· 13 空章· 14 防潮性· 15 空章 变压器及其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16 17 耐久性· 18 不正常操作 19 机械危险 20 机械强度· 21 结构· 22 内部布线 23 组件· 24 电源联接和外接软线…. 25 外接导线的接线端子 26 接地装置: 27 螺钉与连接件· 28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穿通距离 29 耐热性、阻燃性和耐电痕化 30 防锈· 31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附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7 号)和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本标准自2017 GB13960.4—2009 年3月23日起,转为推荐性标准,不再强制执行。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部分属GB13960《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系列标准中的第二部分。GB13960系列标准由以下 部分组成: GB13960.1《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一般要求》 GB13960.2《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圆锯的专用要求》 GB13960.3《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摇臂锯的专用要求》 GB13960.4《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平刨和厚度刨的专用要求》 GB13960.5《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台式砂轮机的专用要求》 GB13960.6《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带锯的专用要求》 GB13960.7《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带水源金刚石钻的专用要求》 GB13960.8《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带水源金刚石锯的专用要求》 GB13960.9《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斜切割机的专用要求》 GB13960.10《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单轴立式木铣的专用要求》 GB13960.11《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型材切割机的专用要求》 GB13960.12《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高压清洗机的专用要求》 GB13960.13《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斜切割台式组合锯的专用要求》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13960.4一1996,并与GB13960.1第二版一起使用。 本部分对GB13960.4—1996的主要技术修改有: 1)本部分由于第一部分修订而引起的章条结构变化; 2)原7.6并入8.1; 3) 原7.13内容改为8.12.101; 4) 8.12.2a)增加:“101)装有木屑收集和排出罩的厚度刨应与尘屑收集装置相联接。” 5) 8.12.2c)增加;"101)对厚度刨应经常定期检查防反冲装置和进给轴的有效性以确保安全操 作”。 6)J 原18.1改为18.8.2;18.3的内容改为: “19.101工具应具有足够的稳定性。 沿着工件进给方向,对工作台的前缘施加300N的推力,在此条件下工具不应倾覆,在100N 推力下工具不应移动。 通过观察来检验。” 7) 第21章增加“21.17增加: 用直径(100土1)mm球体垂直施加在安装开关的工具表面,应不可能起动工具。 8) 21.18.2第二段改换为:“电压在断电恢复后,工具不应自动起动。” 9) 第23章,增加对23.1.11的修改:“本条文不适用。” 10)第28章,增加对28.2.1的修改:“本条文不适用。” 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表示GB13960.1中的相应条文适用;本部分中写明“改换”的,则应以本 部分中的条文为准;本部分写明“修改”的,表示GB13960.1相应条文中的相关内容应以本部分修改后 的内容为准,而该条文中其他内容仍适用;本部分写明“增加”的,表示除了符合GB13960.1的相应条 II GB13960.4—2009 文外,还应符合本部分中所增加的条文。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8)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江、李邦协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3960.4—1996。 IN GB13960.4—2009 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平刨和厚度刨的专用要求 1范围 除以下条文外,GB13960.1的这一章适用。 第一段增加: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刨削宽度为260mm的可移式平刨和厚度刨。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GB13960.1的这一章适用。 3 术语和定义 除以下条文外,GB13960.1的这一章适用。 3.101 平刨planer 用横卧旋转的刀轴来刨削木材表面的工具。该刀轴设置在起定位和支承工件作用的两个支架间 (工件的下表面被刨削)。 3.102 厚度刨thicknesser 用横卧旋转的刀轴来刨削木材表面至一设定厚度的工具。刨刀与放置工件的工作台面之间的距离 是可调的(工件的上表面被刨削)。 3.103 平刨兼厚度刨 planer thicknesser 兼有平刨和厚度刨功能的工具。 3.104 刀轴 cutterblock 由鼓轮、刨刀、刨刀固定装置和转轴组成的旋转部件。 一般要求 4 GB13960.1的这一章适用。 5试验的一般注意事项 GB13960.1的这一章适用。 6空章 7分类 GB13960.1的这一章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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