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55.100 A 82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9778—2005 包装玻璃容器 铅、、砷、锑 溶出允许限量 Packaging glass containersReleaseof lead cadmium arsenic and antimonyPermissible limits (ISO 7086-2 Glass hollowware in contact with foodRelease of lead and cadmium—Permissible limits,MOD) 2005-05-23发布 2005-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19778—2005 前言 本标准的第4章是强制性的,其余是推荐性的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7086-2:2000《接触食品的空心玻璃制品一一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量》, 铅、镉允许限量范围相同 在多数玻璃容器中尚含有砷、锑,为了保障人身健康,故参考有关先进国家标准,制定了砷、锑的允 许极限。 本标准由中国包装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玻璃容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玻璃陶瓷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负责起草,山东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中鳌、李美英、李道国、杜玉海、袁春梅。 GB 19778—2005 包装玻璃容器 铅、镐、砷、锑 溶出允许限量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不同容积玻璃容器铅、镉、砷、溶出量的允许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盛装食品、药品、酒、饮料、饮用水等直接进入人体的物料的各种包装玻璃容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4548—1995玻璃容器内表面耐水侵蚀性能测试方法及分级(eqVISO4802-1:1988) GB/T5009.11—1996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方法 GB/T5009.63—1996塘瓷食具容器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13485一1992接触食物的糖瓷制品铅、析出量测试方法 3定义 3.1包装玻璃容器:用于盛装食品、药品、酒类、饮料、饮用水等直接进人人体的物料的玻璃容器和微晶 玻璃容器 3.2扁平容器:从容器内部最低平面至口缘水平面的深度小于25mm的玻璃容器。 3.3小容器:容积小于600mL的容器。 3.4大容器:容积介于600mL和3L之间的容器。 3.5贮存罐:容积大于3L的容器。 3. 6 耐热玻璃容器:盛装食品后再进行加热的容器,如微波炉烤盘、咖啡壶、火锅等玻璃容器 4允许限量 允许限量 包装玻璃容器类型 单位 铅 砷 锑 扁平容器 sup/B 0. 8 0.07 0.07 0.7 小容器 mg/ L 1. 5 0. 5 0.2 1. 2 大容器 mg/L 0.75 0.25 0.2 0.7 贮存罐 mg/ L 0.5 0.25 0. 15 0.5 5浸泡条件 样品按GB/T4548要求清洗,内装4%(体积分数)乙酸,其中耐热玻璃容器在98℃土1℃加热 120min土2min;一般玻璃容器在22℃土2℃浸泡24h。 1 GB 19778—2005 检验方法 6 浸出液按下列方法进行检验: 铅和镉按GB/T13485—1992第一篇进行测试; 碑按GB/T5009.11—1996第一篇进行测试; 锑按GB/T5009.63—1996测试。 2 GB 19778—2005 检验方法 6 浸出液按下列方法进行检验: 铅和镉按GB/T13485—1992第一篇进行测试; 碑按GB/T5009.11—1996第一篇进行测试; 锑按GB/T5009.63—1996测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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