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1.060.20 Y 89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0002—2013 儿童牙刷 Child's toothbrushes 2013-10-10发布 2014-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300022013 前言 本标准的4.1,4.2,4.5,表3中1、3、5项,4.6,4.7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口腔护理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牙刷分技术委员会(SAC/TC492/SC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慈溪市洁达纳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北京市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一站、江苏五 爱集团有限公司、扬州明星牙刷有限公司、高露洁三笑有限公司、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杜邦兴达 (无锡)单丝有限公司、江苏兴盛刷业有限公司、广东雪洁日化用品有限公司、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 宝洁(中国)有限公司、扬州金巴丽刷业有限公司、扬州金霞塑胶有限公司、扬州今晨刷业有限公司、江苏 晨洁日化有限公司、江苏三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三椒日化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传和、马剑波、杨兆金、张文生、肖清、胡瑞莉、邓小民、盛大明、李端翌、顾明、 黄怡康、陈兴龙、屠金祥、王金燕、尤松、屈鹏、魏晓英、程小虎、宫宝利、王宝勤、林创有。 I GB 30002—2013 儿童牙刷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牙刷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手动植毛儿童牙刷。 本标准不适用于特殊型、功能型牙刷(如:全注胶毛牙刷)和电动牙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计划 GB/T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6675一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GB19342—2013牙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儿童牙刷 Jchild's toothbrushes 供14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牙刷。 3.2 毛束强度 tuft stiffness 由毛束弯曲力或公称丝径得到的毛束强度。 3.3 毛束强度分类 tuft stiffness category 由毛束弯曲力或公称丝径得到的强度分类,软、中、硬。 3.4 饰件 accessory 与产品使用功能无关,起装饰性作用的小物件。 4要求 4.1卫生要求 4.1.1刷毛、刷柄、刷头、饰件不应脱色。 4.1.2牙刷各部位、饰件应清洁,无污物,无异味 1 GB30002—2013 4.1.3销售产品应有包装,包装内外应干净整洁,无污物、开裂。 4.2 安全要求 4.2.1牙刷头部、刷柄各部位、饰件外形应光滑(特殊工艺除外),无锐边,无毛刺,其形状不应对人体造 成伤害。 4.2.2牙刷头部应不能拆卸。 4.2.3有害元素:产品中可溶性锑、砷、钡、镉、铬、铅、汞、硒或这些元素组成的任何可溶性化合物的元 素含量不得超过表1中的数值。 表 1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砷 锁 镉 铬 铅 汞 硒 元素名称 (As) (Sb) (Ba) (Cd) (Cr) (Pb) (Hg) (Se) 含量 60 75 25 1.000 60 90 60 500 4.3 规格尺寸 规格尺寸(见图1)应符合表2的要求 00000000 L 图 1 表 2 单位为毫米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毛面长度(A) ≤29.0 毛面宽度(B) 2 ≤11.0 刷头厚度(C) 3 ≤6.0 平形毛型 7.0~11.0 4 刷毛高度(D) 异形毛型 5.0~12.0 单丝直径($) 5 ≤0.18 6 牙刷全长(L) 110.0~180.0 4.4毛束强度 毛束强度分类应为软毛,牙刷毛束弯曲力小于6N或公称丝径(g)小于等于0.18mm。 2 GB30002—2013 4.5 物理性能 物理性能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 3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毛束拉力/N ≥15 2 柄部抗弯力/N ≥60或变形极限范围内不断 3 颈部抗弯力/N ≥25或变形极限范围内不断 耐温性能 4 (50土2)℃水中浸泡20min无异常 单丝弯曲恢复率/% 5 ≥60 4.6磨毛 牙刷刷毛单丝顶端轮廓经磨毛应去除锐角,耳不应有毛刺。合格与不合格单丝顶端轮廓如图2中 a)、b)所示。平形毛型牙刷刷毛单丝顶端轮廓合格率应大于等于70%;异形毛型牙刷刷毛单丝顶端轮 廓合格率应大于等于50%。 a)合格的单丝顶端轮廓 b)不合格的单丝顶端轮廊 图 2 4.7饰件 4.7.1产品销售包装上应明示适用年龄范围 4.7.2产品的不可拆卸饰件连接牢度应大于等于70N。 4.7.3产品的可拆卸饰件均应符合GB6675一2003中A.4.4.1和A.4.4.2的要求。 4.8 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 4 序号 项目 要求 刷毛 1 整齐、顺直,毛束空满适宜 2 毛孔裂纹 不允许裂纹向刷头边缘、背向裂穿 不允许有可见杂质、裂纹及大于1mm的气泡(气泡 3 刷柄 仅对透明柄而言,工艺气泡除外)等缺陷存在 3 GB30002—2013 5试验方法 5.1卫生要求 5.1.1脱色试验:用充分浸透65%乙醇的脱脂棉,分别在刷头、刷柄、刷毛、饰件上用力往返擦100 次,目测观察脱脂棉上是否有颜色。 5.1.2自测检查牙刷各部位、饰件是否清洁,无污物,用嘎觉判断有无异味。 5.1.3目测销售产品是否有包装,包装是否有开裂,包装内外是否干净整洁,无污物。销售产品包装检 查以刷毛不被手直接触摸到为合格。 5.2号 安全要求 5.2.1牙刷头部、刷柄各部位、饰件在自然光或40W灯光下距离产品300mm目测,并用手感检查。 5.2.2目测并手感检查牙刷头部是否可拆卸。 5.2.3产品中有害元素按GB19342—2013中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5.3规格尺寸 规格尺寸分别用最小分度值为0.02mm的游标卡尺、0.01mm的外径千分尺、0.5mm直尺进行 测量。 5.4毛束强度 5.4.1毛束强度分类以毛束弯曲力评定,按GB19342—2013中附录B方法进行测试。 5.4.2毛束强度分类按明示的公称丝径评定。 5.5 物理性能 5.5.1毛束拉力 按GB19342—2013中5.5.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5.5.2柄部抗弯力 5.5.2.1 试验装置:拉力试验机(最小分度值为0.1N)、反向器、专用夹具。 5.5.2.2试样制备:自刷头顶端量至40mm处作第一标记,从此标记往下50mm处作第二标记。在温 度(20±5)℃条件下,恒温4h。 5.5.2.3试验条件:温度(20土5)℃,拉力试验机升降速度为匀速(100土10)mm/min,压头半径6mm, 作用于跨距的中间部位。 5.5.2.4:试验步骤:将专用夹具放在反向器上,反向器安装在拉力试验机上,试样放在支座上,两标记分 别对准左、右两支点,刷毛向下,压头垂直作用于试样的轴线(见图3),开动拉力试验机。读取试样断裂 时的读数或从压头接触试样起,下降25mm,试样仍不断时停止加荷。 4 GB30002—2013 40 50 说明: 压头; 1- 试样; 支座。 图3 5.5.3 颈部抗弯力 5.5.3.1 试验装置:拉力试验机(最小分度值为0.1N)、钢丝、刷柄夹具。 5.5.3.2试样制备:自刷头顶端量至10mm处作第一标记,从此标记往下65mm处作第二标记。在温 度(20±5)℃条件下,恒温4h。 5.5.3.3试验条件:温度(20士5)℃,试验机升降速度为匀速(100士10)mm/min。 5.5.3.4试验步骤:将直径2mm,长约250mm的钢丝对折放人拉力试验机的上钳口中夹住。刷柄放 入刷柄夹具中并固定在第二标记处(刷毛向下),刷柄夹具连接在拉力试验机的下钳口中,钢丝套在第一 标记处(见图4),开动拉力试验机,读取试样断裂时的读数或弯曲至极限仍不断时停止加荷。 说明: 上钳口; 下钳口; 钢丝; 5—试样。 3- 刷柄夹具; 图 4 5
GB 30002-2013 儿童牙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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