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switchboard outfit complete cubicle and
secondary circuit electric machines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GB50171—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7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
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等五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2]911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 (1987)78号、 建设部(88)建标字25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会同有关
部门共同制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五项标准,已经有关部
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0—92、 《电气装置
安装工程 盘、 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蓄电
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2 —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
范》GB50168—92和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92为强制性
国家标准,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原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第三篇旋
转电机篇、 第四篇盘、 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篇、 第五篇蓄电池篇、 第十一篇电缆线路篇及第十五
篇接地装置篇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
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12月
修 订 说 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 (1987)78号、 建设部(88)建标字25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
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
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五章和一个附录。这次修订主要增加了弱电回路抗干扰、静态保护和微机监
控等方面的内容。
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直接函寄本规范的管理
单位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 (北京良乡,邮政编码: 1024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能 源 部
1990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UDC
GB 50171—92
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
及验收规范
实施 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局督监术技家国01-07-1993 16121992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保证盘、 柜装置及二次回路结线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
水平的提高,确保盘、柜装置及二次回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配电盘、 保护盘、 控制盘、 屏、 台、 箱和成套柜等及其二次
回路结线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 盘、柜装置及二次回路结线的安装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 工。
第1.0.4条 盘、柜等在搬运和安装时应采取防震、防潮、防止框架变形和漆面受损等安
全措施,必要时可将装置性设备和 易损元件拆下单独包装运输。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 尚
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1.0.5条 盘、 柜应存放在室内或能避雨、雪、风、沙的干燥场所。对有特殊保管要求的
装置性设备和电气 元件,应按规定保管。
第1.0.6条 采用的设备和 器材,必须是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合 格产品,并有合格
证件。设备应有 铭牌。
第1.0.7条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在规定期 限内作验收 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包装及密封良好。
二、开箱检查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设备 无损伤,附件、备件齐全。
三、产品的技术文 件齐全。
四、按本规范要求 外观检查合格。
第1.0.8条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 符合本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 产
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1.0.9条 与盘、 柜装置及二次回路结线安装工程有关的建 筑工程的施工,应 符合下列
要求:
一、与盘、柜装置及二次回路结线安装有关的建 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 符合
国家现行的建 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当设备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 尚应满
足其要求。
二、设备安装 前建筑工程应具备 下列条件:
1.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2.结束室内地面工作, 室内沟道无积水、杂物;
3.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 预埋件应牢固;
4.门窗安装完毕;
5.进行装饰工作时有可能损 坏已安装设备 或设备安装后 不能再进行施工的装 饰工作全
部结束。
三、对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安装调 试前建筑工程应具备 下列条件:
1.所有装饰工作完毕,清扫干净;
2.装有空调或通风装置等特殊设施的,应安装 完毕,投入运行。
第1.0.10条 设备安装用的 紧固件,应用镀锌制品,并宜采用标准 件。
第1.0.11条 盘、柜上模拟母线的标志颜色,应符合表1.0.11的规定。
表1.0.11 模拟母线的标志颜色 电压(kV)颜色电压(kV)颜色电压(kV)颜色
交流0.23深灰交流13.8~20浅绿交流220紫
交流0.40黄褐交流35浅黄交流330白
交流3深绿交流60橙黄交流500淡黄
交流6深蓝交流110朱红直流褐
交流10绛红交流154天蓝直流500深紫
注:①模拟母线的宽度宜为6~12mm。
②设备模拟的涂色应与相同电压等级的母线颜色一致。
③不适用于弱电屏以及 流程模拟的屏台。
第1.0.12条 二次回路结线施工 完毕在测试绝缘时,应有防止弱电设备损 坏的安全技术
措施。
第1.0.13条 安装调试完毕后,建筑物中的预留孔洞及电缆管 口,应做好封堵。
第1.0.14条 盘、柜的施工及验收, 除按本规范规定执行 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
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盘、柜 的 安 装
第2.0.1条 基础型钢的安装应 符合下列要求:
一、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0.1的规定。
二、基础型钢安装后,其 顶部宜高出抹平地面10mm;手车式成套柜按 产品技术要求执
行。基础型钢应有明显的可靠接地。
表2.0.1 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 目允 许 偏 差
mm/m mm/全长
不直度 <1 <5
水平度 <1 <5
位置误差及不平行度 <5
注:环形布置按设计要求。
第2.0.2条 盘、柜安装在震 动场所,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震措施。
第2.0.3条 盘、 柜及盘、 柜内设备 与各构件间连接应牢固。 主控制盘、 继电保护盘和自 动
装置盘等 不宜与基础型钢焊死 。
第2.0.4条 盘、 柜单独或成列安装时,其 垂直度、 水平偏差以及盘、 柜面 偏差和盘、 柜间
接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 盘、柜安装的 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mm)
垂直度(每米) <1.5
水平偏差相邻两盘顶部 <2
成列盘顶部 <5
盘间偏差相邻两盘边 <1
成列盘面 <5
盘间接缝 <2
模拟母线应对齐,其误差不应超过视差范围,并应完整,安装牢固。
第2.0.5条 端子箱安装应 牢固,封闭良好,并应能防潮、防 尘。安装的位置应便于 检查;
成列安装时,应 排列整齐。
第2.0.6条 盘、 柜、 台、 箱的接地应 牢固良好。 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的门,应以 裸铜软线与接地的金属构架可靠地连接。
成套柜应装有 供检修用的接地装置。
第2.0.7条 成套柜的安装应 符合下列要求:
一、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应动作准确、可 靠。
二、动触头与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触头接触紧密。
三、二次回路 辅助开关的切换接点应动作准确,接 触可靠。
四、柜内 照明齐全。
第2.0.8条 抽屉式配电柜的安装 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抽屉推拉应灵活轻便,无卡阻、碰撞现象,抽屉应能互换。
二、抽屉的机械联锁或电气联锁装置应动作正确可靠,断路器分闸后,隔离触头才能
分开。
三、抽屉与柜体间的二次回路 连接插件应接触良好。
四、抽屉与柜体间的接触及柜体、框架的接地应良 好。
GB 50171—92 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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