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4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49-9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水利电力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1年10月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保证硬母线、软母线、绝缘子、金具、穿墙套管等母线装
置的安 装质量,促进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母线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
收。
第1.0.3条 母线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 设备和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当产品有
特殊要求 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第1.0.5条 设备及器材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
下。当需长 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及器材保管的专门规定。
第1.0.6条 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
并应有合格 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第1.0.7条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作下列验收检查:
一、包装及密封应良好。
二、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三、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四、按本规范要求作外观检查。
第1.0.8条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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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
术措施。
第1.0.9条 与母线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与母线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
行的建筑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设计及设备有特殊要求
时,尚应符合其要 求。
二、母线装置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基础、构架符合电气设备的设计要求;
2.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3.室内地面基层施工完毕,并在墙上标出抹平标高;
4.基础、 构架达到允许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质量符合要求,高层
构架的走 道板、栏杆、平台齐全牢固;
5.有可能损坏已安装母线装置或安装后不能再进行的装饰工程全部
结束;
6.门窗安装完毕,施工用道路通畅;
7.母线装置的预留孔、预埋铁件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三、母线装置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预埋件、开孔、扩孔等修饰工程完毕;
2.保护性网门、栏杆以及所有与受电部分隔绝的设施齐全;
3.受电后无法进行的和影响运行安全的工作施工完毕;
4.施工设施应拆除和场地应清理干净。
第1.0.10条 母线装置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符合国
家标准的 镀锌制品,户外使用的紧固件应用热镀锌制品。
第1.0.11条 绝缘子及穿墙套管的 瓷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高压
绝缘子瓷 件技术条件 》和有关电 瓷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第1.0.12条 母线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 执行外,尚应
符合国家 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母 线 安 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2.1.1条 母线装置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在运输与保管中应采用 防
腐蚀性气体 侵蚀及机械损伤的包装。
第2.1.2条 铜、铝母线、铝合金管母线当无出 厂合格证件或 资料不全
时,以及 对材质有 怀疑时,应按 表2.1.2的要求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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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条 母线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 裂纹、折皱、夹杂物及变形
和扭曲现 象。
第2.1.4条 成套供应的封闭母线、插接母线槽的各段应标志清晰,附
件齐全, 外壳无变形,内部无损 伤。
螺栓固定的母线 搭接面应平 整,其镀银层不应有 麻面、起皮及未覆
盖部分。
第2.1.5条 各种金属构件的安装螺孔不应采用气焊 割孔或电焊 吹孔。
第2.1.6条 金属构件及母线的 防腐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金属构件除锈应彻底,防腐漆应涂刷均匀,粘合牢固,不得有
起层、皱皮 等缺陷;
二、母线 涂漆应均匀,无起层、皱皮等缺陷;
三、在有 盐雾、空气相对湿度接近100%及含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室
外金属构 件应采用热镀锌;
四、在有 盐雾及含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母线应 涂防腐涂料。
第2.1.7条 支柱绝缘子底座、 套管的法 兰、 保护网(罩)等不带电的金属
构件应 按现行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
的规定进行接地。 接地线宜排列整齐,方向一致。
第2.1.8条 母线与母线,母线与分 支线,母线与电器接线 端子搭接
时,其搭接 面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铜与铜:室外、高 温且潮湿或对母线有 腐蚀性气体的室内, 必须
搪锡,在 干燥的室内可 直接连接。
二、铝与铝:直接连接。
三、钢与钢:必须搪锡或镀锌,不得 直接连接。
四、铜与铝:在干燥的室内, 铜导体应搪锡,室外或 空气相对湿度
接近100% 的室内,应采用 铜铝过渡板,铜端应搪锡。
五、钢与铜或铝:钢搭接面必须搪锡。
六、封闭母线螺栓固定 搭接面应镀 银。
第2.1.9条 母线的相序排列,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上、 下 布置的交流母线,由上到下排列为A、B、C相,直流母线正
极 在上,负极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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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平 布置的交流母线,由盘后向盘面排列为A、B、C相,直流母
线正 极在后,负极在前。
三、引下线的交流母线由左至右排列为A、B、C相,直流母线正极在
左, 负极在右。
第2.1.10条 母线涂漆的颜色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三相交流母线:A相为黄色,B相为绿色,C相为红色,单相交
流母线 与引出相的颜色相同。
二、直流母线:正极为赭色,负极为蓝色。
三、直流均衡汇流母线及交流中性汇流母线:不接地 者为紫色,接
地者为紫色 带黑色条纹。
四、封闭母线:母线外 表面及外壳内表面涂无光泽黑漆,外壳外表
面涂浅色 漆。
第2.1.11条 母线刷相色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室外软母线、封 闭母线应在 两端和中间适当部位涂相色漆。
二、单片母线的所有面及 多片、槽形、管形母线的所有可 见面均应涂
相色漆。
三、钢母线的所有 表面应涂防腐相色漆。
四、刷漆应均匀,无起层、皱皮等缺陷,并应整齐一致。
第2.1.12条 母线在下列 各处不应刷相色漆:
一、母线的螺栓 连接及支持连接处、母线与电器的 连接处以及距所有
连接处 10mm以内的地 方。
二、供携带式接地线连接用的接 触面上,不 刷漆部分的长度应为母
线的宽度或 直径,且不应小于50mm,并在其 两侧涂以宽度为10mm的黑
色标志带。
第2.1.13条 母线安装时,室内、室外 配电装置安全净 距应符合表
2.1.13-1、 表2.1.13-2的规定。当电压值超过本级电压,其安全净 距应采用
高一级电压的安全 净距规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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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硬母线加工
第2.2.1条 母线应矫正平直,切断面应平整。
第2.2.2条 矩形母线的搭接连接,应符合表2.2.2的规定;当母线与
设备接线 端子连接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变压器、 高压电器和套管的
接线端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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