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5.120.30 J 46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4169.10—2006 代替GB/T4169.10—1984 塑料注射模零件 第10部分:支承柱 Components of injection moulds for plastics- Part 10: Support pillar 2006-12-08发布 2007-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4169.10—2006 前言 GB/14169《塑料注射模零件》分为23部分: 第1部分:塑料注射模零件推杆; 第2部分:塑料注射模零件直导套; 第3部分:塑料注射模零件 带头导套; 第4部分:塑料注射模零件 带头导柱; 第5部分:塑料注射模零件 带肩导柱; 第6部分:塑料注射模零件 垫块; 第7部分:塑料注射模零件 推板; 第8部分:塑料注射模零件 模板; 第9部分:塑料注射模零件 限位钉; 第10部分:塑料注射模零件 支承柱; 圆形定位元件; 第11部分:塑料注射模零件 第12部分:塑料注射模零件 推板导套; 第13部分:塑料注射模零件 复位杆; 第14部分:塑料注射模零件 推板导柱; 第15部分:塑料注射模零件 扁推杆; 第16部分:塑料注射模零件 带肩推杆; 第17部分:塑料注射模零件 推管; 定位圈; 第18部分:塑料注射模零件 第19部分:塑料注射模零件 浇口套; 第20部分:塑料注射模零件 拉杆导柱; 第21部分:塑料注射模零件 矩形定位元件; 第22部分:塑料注射模零件 圆形拉模扣; 第23部分:塑料注射模零件 矩形拉模扣。 本部分为GB/T4169的第10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4169.10—1984《塑料注射模具零件 、支承柱》。 本部分与GB/T4169.10—198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在标准的编排上作了较大修改,增加了“前言”、“范围”和“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了一种支承柱结构形式; 修改了零件的尺寸规格系列; -零件材料改为推荐选用; 表面粗糙度代替原标准中的光洁度。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模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桂林电器科学研究所、龙记集团、浙江亚轮塑料模架有限公司、昆山市中大模架有 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翁史振、蔡逢敬、廖宏谊、胡建林、王建军、李捷、黄新标。 GB/T4169.10—2006 塑料注射模零件 第10部分:支承柱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塑料注射模用支承柱的尺寸规格和公差。 本部分适用于塑料注射模所用的支承柱。 本部分还给出了材料指南和硬度要求,并规定了支承柱的标记。 SAC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 GB/T4170—2006塑料注射模零件技术条件 3尺寸规格 3.1A型支承柱 A型支承柱尺寸规格见图1、表1。 表面粗糙度以微米为单位 ±1) B. 2 0. 8 / L (1) 未注表面粗糙度Ra=6.3μm;未注倒角1mm×45° 图1A型支承柱 GB/T4169.10—2006 表1A型支承柱尺寸 单位为毫米 L D p Li 80 90 100 110 120 130 150 180 200 250 300 25 X X X X 30 + M8 15 + 35 X X 40 X M10 18 50 X X X X 60 X X X X X X M12 20 X 80 X X X X X X M16 30 100 X X X X X X X 3.2B型支承柱 B型支承柱尺寸规格见图2、表2。 表面粗糙度以微米为单位 74 1. 8 工 / 0.8 未注表面粗糙度Ra=6.3μm;未注倒角1mm×45 图2B型支承柱 2 GB/T 4169.10—2006 表 2 B型支承柱尺寸 单位为毫米 L D Di D. Li 80 90 100 110 120 130 150 180 200 250 300 25 X X X X 30 X X X X 9 15 + 9. 35 X X + 40 X X 11 18 11 50 X x X + Xic X X + + 60 X + X X X X X X X 13 20 13 80 X X X X X X + 17 26 17 100 X X X X X 材料和硬度 4 材料由制造者选定,推荐采用45钢; 硬度28HRC~32HRC。 5要求 5. 1 图1、图2标注的形位公差应符合GB/T1184—1996的规定,t为6级精度。 5.2应符合GB/T4170—2006的规定。 6标记 按本部分的支承柱应有下列标记: a) 支承柱; b) 支承柱类型A、B; 支承柱直径D,以毫米为单位; c) d) 支承柱长度L,以毫米为单位; 本部分代号,即GB/T4169.10—2006。 e) 示例1: D=25mm、L=80mm的A型支承柱标记如下: 支承柱A25×80GB/T4169.10—2006 示例2: D=25mm、L=80mm的B型支承柱标记如下: 支承柱B25X80 GB/T4169.1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