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3.080 GB D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875—1995 磷矿石和磷精矿中灼烧失量的测定 重量法 Phosphate rock and concentrate -Determination of loss on ignition Gravimetric method 1995-12-20发布 1996-08-01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 GB/T 1875—1995 前言 本标准对GB/T1875一80《磷精矿和磷矿石中灼烧失重的分析方法》进行了修订。 的方法,根据我国磷矿的特点,灼烧温度和时稍有差异。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资料分析、试验验证,证明前版方法仍然先进可行,所 以本标准保留了前版的主要技术内容,在编写规则上按照GB/T1.1:1993等进行。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GB/T1875一80。 本标准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化工部化工矿山设计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卓单位:化工部化上矿山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和平,王海良、赵志全。 本标准于1980年6月首次发布,1988年12月复审确认。 本标准委托化工部化工矿山设计研究院负贵解释。 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磷矿石和磷精矿中灼烧失量的测定 GB/T 1875—1995 重量法 Phosphate rock and concentrate -Determination of loss on ignition Gravimetric method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量法测灼烧失量。 本标准适用于磷矿石和磷精矿产品中灼烧失鼠的测定。 2方法提要 试样丁~950℃灼烧.根据失去的质量计算灼烧失量。 3仪器 高温炉:附温度自动控制器,可保持950士25。 4试样 试样通过125μm试验筛(GB6003),于105~110℃干焕2h以上,置于手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5分析步骤 5.1称取1g试样,精确至0.0001g,置于预先灼烧至恒量的瓷埚中。 5.2盖上埚盖并留一缝隙,置于高温炉中,从低渐高逐渐升高温度至950℃,灼烧30min。 5.3取出柑,盖好埚盖,稍冷,置于干燥器中冷却30 min,称量。重复灼烧20mit,白至恒量。 6分析结果的表述 以质量肖分数表示的灼烧失量(X)按下式计算: m. 式中:m——灼烧前试样和埚的质量·g; 一灼烧后试样和埚的质量,g; m——试样的质量,g。 7允许差 取两份平行分析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分析结果。平行分析结果的绝对差值应不大于0.20%。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12-20批准 1996-08-01实施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磷矿石和磷精矿中灼烧失量的测定 GB/T 1875—1995 重量法 Phosphate rock and concentrate -Determination of loss on ignition Gravimetric method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量法测灼烧失量。 本标准适用于磷矿石和磷精矿产品中灼烧失鼠的测定。 2方法提要 试样丁~950℃灼烧.根据失去的质量计算灼烧失量。 3仪器 高温炉:附温度自动控制器,可保持950士25。 4试样 试样通过125μm试验筛(GB6003),于105~110℃干焕2h以上,置于手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5分析步骤 5.1称取1g试样,精确至0.0001g,置于预先灼烧至恒量的瓷埚中。 5.2盖上埚盖并留一缝隙,置于高温炉中,从低渐高逐渐升高温度至950℃,灼烧30min。 5.3取出柑,盖好埚盖,稍冷,置于干燥器中冷却30 min,称量。重复灼烧20mit,白至恒量。 6分析结果的表述 以质量肖分数表示的灼烧失量(X)按下式计算: m. 式中:m——灼烧前试样和埚的质量·g; 一灼烧后试样和埚的质量,g; m——试样的质量,g。 7允许差 取两份平行分析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分析结果。平行分析结果的绝对差值应不大于0.20%。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12-20批准 1996-08-01实施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磷矿石和磷精矿中灼烧失量的测定 GB/T 1875—1995 重量法 Phosphate rock and concentrate -Determination of loss on ignition Gravimetric method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量法测灼烧失量。 本标准适用于磷矿石和磷精矿产品中灼烧失鼠的测定。 2方法提要 试样丁~950℃灼烧.根据失去的质量计算灼烧失量。 3仪器 高温炉:附温度自动控制器,可保持950士25。 4试样 试样通过125μm试验筛(GB6003),于105~110℃干焕2h以上,置于手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5分析步骤 5.1称取1g试样,精确至0.0001g,置于预先灼烧至恒量的瓷埚中。 5.2盖上埚盖并留一缝隙,置于高温炉中,从低渐高逐渐升高温度至950℃,灼烧30min。 5.3取出柑,盖好埚盖,稍冷,置于干燥器中冷却30 min,称量。重复灼烧20mit,白至恒量。 6分析结果的表述 以质量肖分数表示的灼烧失量(X)按下式计算: m. 式中:m——灼烧前试样和埚的质量·g; 一灼烧后试样和埚的质量,g; m——试样的质量,g。 7允许差 取两份平行分析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分析结果。平行分析结果的绝对差值应不大于0.20%。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12-20批准 1996-08-01实施 1
GB-T 1875-1995 磷矿石和磷精矿中灼烧失量的测定 重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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