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1. 100. 20 G 86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863—2008 代替GB/T3863—1995 业氧 工 Industrial oxygen 2008-05-15发布 2008-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863—2008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3863—1995《工业用氧》。 本标准与GB/T3863一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由“工业用氧”修改为“工业氧”; 修改了适用范围(本标准的第1章;GB/T3863一1995的第1章);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的第2章;GB/T3863一1995的第2章); 修改了技术要求(本标准的表1;GB/T3863—1995的表1); 一修改了瓶装氧气、管道输送氧气的抽样方法(本标准的4.1.3、4.1.4;GB/T3863一1995的 5.2、5.3); 增加采用仪器分析方法测定氧含量并规定了仲裁方法(本标准的4.2.6); 修改工业氧的包装、标志、储存与运输(本标准的第5章;GB/T3863一1995的第6章); 将氧气体积计算从标准正文改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的附录B;GB/T3863一1995的6.8, 的图1); 将安全要求修改为安全警示(本标准的附录C:GB/T3863一1995的第7章)。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公司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道善、陈洪、张才礼、唐惠明、陈雅丽。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3863—1983、GB/T3863—1995。 1 GB/T3863—2008 工 业 氧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氧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以及包装、标志、储存与运输。给出了氧气安全警示。 保护、火焰加工等。 分子式:02。 相对分子质量:31.9988(按2005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计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631化学试剂氨水 GB/T 658 化学试剂氯化铵(GB/T658—2006,neqISO6353-2:1983) GB/T 3723 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GB/T3723—1999,idtISO3165:1976) GB 5099 钢质无缝气瓶(GB5099—1994,neqISO4705:1983) GB 7144 气瓶颜色标记 GB 14194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GB 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eqvISO11014-1:1994) GB 16912 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GB 17264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GB 50030 氧气站设计规范 JB/T5905 真空多层绝热低温液体容器 JB/T 6897 低温液体运输车 JB/T6898 低温液体贮运设备 使用安全规则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3要求 SAG 氧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工业氧技术要求 氧(O2)含量(体积分数)/10-2 99.5 99.2 水(H20) 无游离水 1 GB/T3863—2008 4试验方法 4.1检验规则 4.1.1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氧气符合本标准要求。 4.1.2采样安全应符合GB/T3723的相关规定。 4.1.3瓶装氧气应以产品批量的2%随机抽样进行检验,抽样数量不应少于2瓶,也不多于5瓶。当 检验结果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自该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检验,若仍有任何一项不符合 本标准要求时,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4.1.4管道输送氧气的抽样频次由供需双方商定。当检验结果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该 抽样间隔期内输送的工业氧不合格。 4.1.5集装格装、杜瓦罐装和大容积钢质无缝气瓶装氧气应逐一检查验收。当检验结果有任何一项不 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该产品不合格。 4.2氧含量的测定 4.2.1方法和原理 采用铜氨溶液吸收法测定氧含量。将所取一定量的样品气在密闭的吸收瓶内与吸收液进行完全反 应,因氧被吸收而导致样品气体体积的减少量即为氧含量, 4.2.2试剂、溶液、材料 氧含量测定需用试剂、溶液、材料如下: 氯化铵(GB/T658):分析纯; 氨水(GB/T631); —蒸馏水; 一混合液:将600g氯化铵溶解于1000mL蒸馏水中,加人1000mL氨水,混合均匀; 真空活塞脂; 一铜丝圈:用直径约1mm的纯铜丝,绕制成直径大约5mm、长约10mm的铜丝圈。 4.2.3仪器 氧分析器,仪器结构示意图及加工图参见附录A图A.1、图A.2、图A.3。 4.2.4测定步骤 4.2.4.1准备工作 测定前的准备工作: a)用铜丝圈装满吸收瓶。用橡皮管把分析器的各部件连接起来,三通活塞涂擦少量真空活塞脂。 b)往水准瓶里注人混合液,转动三通活塞,使量气管与吸收瓶相通,用水准瓶的升降使量气管、 毛细管、吸收瓶及所有管道充满混合液,共需混合液约550mL。 c) 调节液封瓶中的液面至适当位置。关闭活塞,放低水准瓶,若量气管里液位不降低说明仪器不 漏气。 4.2.4.2测定 氧含量测定的操作步骤: a) 转动三通活塞,使吸收瓶与量气管相通,降低水准瓶,将吸收瓶中的残留气体全部导人量气管中。 b) 转动三通活塞,使量气管与大气相通。提高水准瓶,令混合液全部充满量气管和三通活塞支 管后关闭三通活塞。 c) 将样气减压,将橡皮管的一端与减压器连接。开启样气并充分置换样气系统。 (P 将橡皮管的另一端连接于三通活塞支管上,迅速打开三通活塞,使样品气进人量气管。当稍微 超过100mL时,压紧连接水准瓶与量气管的橡皮管,迅速拆除取样橡皮管。升高水准瓶,使 其液面略高于量气管中液面,微松橡皮管,使量气管中之液面至零点刻度时再次压紧橡皮管。 2 GB/T3863—2008 转动三通活塞,使量气管与吸收瓶相通,慢慢举起水准瓶,使气样全部进入吸收瓶,关闭三 e) 通活塞。 f)小心而充分地振荡分析器,约3min后,转动三通活塞,并令吸收瓶中的剩余气体缓慢返回量 气管,当吸收液刚流入量气管时,关闭活塞。举起水准瓶,使其中的液面与量气管液面齐平。 读取量气管液面对应刻度值,即为试样中氧气的含量(体积分数)。 g) 使量气管中气体再次进入吸收瓶,重复吸收操作,直到相邻两次分析结果之差不超过0.05mL 时,本次分析结束。 注1:必须经常注意加满铜丝圈,使气体充分与铜丝接触; 注2:吸收液在吸收数十个样品后失效,于初发黄时更换,更换时要留旧溶液1/5左右。 4.2.5结果处理 当同一样品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超过0.05(mL)时,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分析结果。 4.2.6充许采用离子流法、燃料电池法等仪器分析方法测定氧含量。氧分析仪的操作、校准按仪器说 明书。当对测定结果有异议时,以本标准4.2.1规定的方法为仲裁方法。 4.3含水量的测定 瓶装工业氧采用倒置法测定。将冷至室温的氧气瓶垂直倒立约10min后,微开瓶阀,无游离水流 出为合格。 集装格装工业氧不能用水润滑的压缩机充装格,不测定游离水。 管道输送工业氧中含水量应在管道底部采样。微开采样阀门,无游离水流出为合格。 液态氧不测定游离水。 5包装、标志、储存、运输与安全警示 5.1氧气的包装、储存与运输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危险货物 运输规则》的规定。包装标志应符合GB190规定。 5.2氧气充装站应符合GB50030、GB17264的规定。 气瓶充装应符合GB14194规定。 5.4充装氧气的气瓶在充装前应按照有关规范进行处理。 5.5瓶装氧的最低压力不低于气瓶公称工作压力的97%。用于测量的压力表精度应不低于1.5级。 返厂氧气瓶的余压不应低于0.2MPa。 5.6管道输送的氧气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5.7液氧包装容器应符合JB/T5905、JB/T6897、JB/T6898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相关规定。 5.8 氧气的车载集装、格装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5.9氧气在20℃、101.3kPa状态下的体积计算见附录B。 5.10工业氧出厂时应附有质量合格证,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a)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称,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b) 生产日期或批号,包装压力,产品技术指标; 本标准的编号,检验员号等。 5.11氧气的生产企业应为顾客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其内容应符台GB16483的规定。 5.12氧气气瓶应附有安全标签,其内容应符合GB15258的规定。 5.13氧气的安全警示参见附录C。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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