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7.040 x 0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6629—2011 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技术规范 Practice for the investigation and forecast of grain harvest quality 2011-06-16发布 2011-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6629—2011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湖北省粮油食品质量监测站、河南省粮油饲料产品质 苏省粮食局粮油质量监测所、河南工业大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吉林分公 司、湖北省沙洋县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湖北省公安县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政、唐瑞明、龙伶俐、朱之光、李玥、熊宁、余敦年、刘勇、倪姗姗、尹成华、 谢玉珍、徐向颖、宋秀娟、刘继明、闵国春、乔丽娜、戴波、吴存荣、顾祥明、宋长权、冯锡仲、张力、季澜洋、 陈丽萍、王树君、刘勐武、永晋、高晓春、杜东欣、马文斌、陈无刚、王志明、刘利、路辉丽、胡纪鹏。 GB/T 26629—2011 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稻谷、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种类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的术语和定义、操作 规程等。 本标准适用于稻谷、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种类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350 稻谷 GB 1351 小麦 GB 1352 大豆 玉米 GB 1353 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 GB/T 5511 谷物和豆类氮含量测定和粗蛋白质含量计算凯氏法 GB/T 8613 淀粉发酵工业用玉米 GB/T 17891 优质稻谷 GB/T 17892 优质小麦 强筋小麦 GB/T 17893 优质小麦 弱筋小麦 GB/T22503 高油玉米 3术语和定义 GB1350、GB1351、GB 1352、GB 1353、GB/T 5511、GB/T8613、GB/T17891、GB/T17892、 GB/T17893、GB/T22503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粮食收获质量调查 grain harvest quality investigation 对新收获粮食的收购质量进行检测、评价和报告的过程。 3.2 粮食品质测报grainqualityforecast 对新收获的优良粮食品种的质量进行检测、评价和报告的过程。 3. 3 初级样品 primary sample 从田间、脱粒机(或收割机)旁、农户晒场、粮食收购现场以及粮仓扦取的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 样品。 3. 4 二级样品 secondary sample 由若干初级样品按要求经混合均勾后,分样得到的样品。 1 GB/T26629—2011 3.5 三级样品tertiarysample 由若干二级样品按要求经混合均匀后,分样得到的样品。 4操作规程 4.1基本工作流程 按图1所示基本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样品制备与 数据整理分析、 采样 样品检验 传递 报告 图1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基本工作流程 4.2样品采集 4.2.1采样人员 采样人员应经过采集样品的技术培训。 4.2.2采样区域、数量、品种和布点原则 域的粮食种植面积(或产量)应覆盖调查区域内粮食种植面积(或产量)的60%以上,所采集的样品应能 反映调查区域当年收获粮食的整体情况。 4.2.2.2质量调查样品应以调查区域内主导粮食品种为主;品质测报样品应选择调查区域内推广种植 的优质/专用粮食品种,其中具有商品价值的主导品种不宜少于3种,同时选择部分品质较好、有推广潜 力的品种。 4.2.2.3根据采样区域内的地形特点、土壤条件、气候、作物长势等情况,尽可能按等距离均匀分布原 则设置采样点,每年的采样点宜相对固定。例如每个县选择3个~5个乡,每个乡选择5个~10个自然 村作为采样点。 4.2.3采样时机及采样地点 在粮食收割、脱粒后的一周内完成初级样品的采样。 4.2.4样品采集和制备方法 4.2.4.1初级样品 田间采样:按均匀分布原则,在选定的地块的不同位置(不宜少于5个),随机摘取稻穗、麦穗、玉米 穗或豆荚,并及时晾晒、整理,然后用实验室小型脱粒机脱粒,不得采用手工剥粒。 脱粒机或收割机旁采样:根据脱粒机或收割机流量,定时从出粮口采样,采样次数应不少于5次,每 次采样量应基本一致。 晒场采样:按均匀分布原则,从不同部位用采样铲多点采样,采样部位应不少于5个点(四角一中 心),各点采样量应基本一致。 收购现场和粮仓采样:按GB5491进行。 对非粮仓采样,每份初级样品采样量应不少于1kg,同一自然村(或相当的行政区划)内采集的同 品种的初级样品不宜少于5份;对粮仓采样,稻谷、玉米每份样品采样量应不少于2kg,小麦每份样品应 不少于2kg~5kg.大豆每份样品应不少于1kg。 若初级样品水分含量超过表1中规定的数值,应采用自然晾晒的方式,使水分含量分别降至规定数 值以内(需要时记录原始水分含量)。 2 GB/T26629—2011 表1初级样品水分要求 粮食种类 水分含量要求 釉稻 ≤14.5% 梗稻 ≤15.5% 小麦 ≤15.0% 玉米 ≤18.0% 4.2.4.2二级样品 对非粮仓采样,将同一自然村(或相当的行政区划)内同品种的初级样品全部混合均匀,再用四分法 或分样器分取一式两份,作为二级样品。稻谷每份1kg~2kg,小麦每份1kg~5kg,玉米、大豆每份 1 kg。 4.2.4.3三级样品 将一定行政区划内同品种的二级样品全部混合均匀,再用四分法或分样器分取一式两份,作为三级 样品。稻谷每份1kg2kg,小麦每份1kg5kg,玉米、大豆每份1kg。 4.2.4.4送检样品 收获质量调查送检样品为二级样品或粮仓采集的初级样品。样品一式两份,每份1kg;品质测报 送检样品为二级样品、三级样品或粮仓采集的初级样品。样品一式两份,稻谷每份2kg,小麦每份5kg 玉米、大豆每份1kg。 4.2.5采样信息 粮仓采样或制备二级样品后,应及时填写采样单(见附录A),采样单一式三份。采样单内容应填写 份采样单与样品随行。应确保采样信息在样品制备和传递过程中的完整和可追溯。 4.3样品的包装和保护 应采用适宜的方式对样品进行包装和保护,以确保样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受到损害和质量 变化。 4.4样品检测 按GB1350、GB 1351,GB 1352、GB 1353,GB/T 8613、GB/T 17891、GB/T 17892、GB/T 17893 GB/T22503中有关质量要求,根据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的目的,检测相应的质量指标。稻谷、小麦、玉 米、大豆的检测指标可分别参见附录B~附录E。 样品检测应由有资质的粮油检验机构完成,采用的检测方法按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若采用 其他方法,则需要对所采用的方法进行校正,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方可使用。 4.5数据分析、报告 根据检测结果,对当年收获粮食质量或品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形成质量报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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